2)第十七章 最恐怖的假设_地狱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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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构出来,用来让住户臆想的虚无存在。

  公寓,完全可以通过某个诅咒,而将人杀死后,把人头藏在某个地方。也许是死者家属身边,也可能是死者常去的地方,更可能,以某个很隐晦的线索藏在某个完全无关的地方。无论如何,只要找不到人头,估计根本不会出现鬼魂去杀害住户,因为没有人头,就算逃回公寓一样是死!

  这一次血字的恐怖和以往不同,不是鬼魂,而是“找不到人头”这件事情本身!

  “既然如此,你怎么看,李隐?”子夜指着这张纸列出的人物,说:“你认为,哪个人,或者哪件事情,可能是人头隐藏地点的线索?”

  “其实,我在意的事情还有一件。子夜。”

  “嗯,是什么?”

  “为什么是要找‘人头’呢?”

  这是李隐一直以来最疑惑的地方。

  可能一般的住户不会去那么考虑,因为经历了那么多恐怖的事情。“人头”这种明显是恐怖故事中经常出现的鬼魂形象,已经没有多奇怪了。但是李隐却不理解。

  人头可以带入公寓,这一点就证明,人头本身并不是鬼。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把需要寻找的东西,弄为人头呢?

  如果是找一颗珠子,或者石头什么的,不也一样可以吗?没必要非要是人头不可。只是为了凸出恐怖气息?那就更没有道理了。公寓指定血字的鬼魂哪一个都是极度可怕,没必要非加一个“断头魔”的名号。根本,没有意义。

  人头本身,必定存在着一个玄机。那么……一个问题产生了。

  那六颗人头,真的……不是鬼吗?事实上,公寓确实说,可以将人头带入。但是……那是在“进入公寓”以后。如果,人头在带入公寓以前,本身被某个恶灵附体呢?并且,在进入公寓后,那恶灵才会离开呢?那么,在不进入公寓的前提下,找到人头后,意味着什么?

  这是这个血字背后隐藏的最恐怖的一个可能。因为即使知道这一点,但也必须要携带人头进入公寓。因为公寓的条件是“住户持有人头进入公寓”。根本,不可能让其他住户代劳。何况,住户也不可能会去代劳。

  “你是认为人头可能有某个鬼附体?”

  “对。”李隐又说:“其实我还有过一个考量。那就是,六颗人头中,可能存在着一部分有鬼魂附体,而另外一部分是纯粹的人头而已。也就是说,将那没有恶灵附体的人头带回公寓,才是唯一的生路。这种可能,我认为很高。”

  子夜也点了点头,说:“不过,人头一共就只有六颗。如果你的假设成立……”

  “对。也就是说,最好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全员返回公寓,必定会有人牺牲。对一个住户而言,只需要一颗人头就足够了。也就是说,最极端的情况下……”

  “公寓有可能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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