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正文卷第二十二章歌入人心(二合一章节)_我真不想当明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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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本能的产生了一种抵触心理。

  算是一种创伤后遗症吧。

  每次看到镜头,他都会想起曾经那些不太愉快的经历。

  上次,李教授要录视频给沈璐导演,这种必要情况没办法,一般情况下,林轩并不愿意让自己暴露在镜头前。

  所以看到孙雪举起手机的瞬间,林轩下意识的拉着话筒往后退了一步,站在了舞台的阴暗角落,面容在红绿相间的灯光映照下,看不真切。

  这样,林轩才感到舒服了一些。

  “这首歌叫《活着》,希望你们喜欢。”林轩抱起吉他,靠近话筒说道。

  虽然有很多顾客对林轩的唱歌实力非常怀疑,但还是很给面子,都是纷纷礼貌性鼓掌。

  伴随着吉他的伴奏声,林轩闭上了眼睛,带着丝丝沧桑感的声音缓缓传了出来:

  “每天站在高楼上,

  看着地上的小蚂蚁。

  它们的头很大,

  它们的腿很细,

  它们拿着苹果手机,

  它们穿着耐克阿迪,

  上班就要迟到了,

  它们很着急。”

  在林轩开口前,有不少顾客都对林轩的唱歌实力抱有怀疑,可林轩开口没唱几句,他们都是眼睛一亮,眼中的怀疑之色渐渐消散,变得认真起来。

  这首歌的歌词朴实自然,歌词里面看似在说蚂蚁,实际上却说的是每一个在都市打拼的青年的生活状态。

  “耐克阿迪,苹果手机,上班快要迟到了。”

  在场的这些青年们,听着歌词,自然而然的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经历,立刻就被触动了。

  很多时候,人们只要在文艺作品中看到了自己,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触动来的就是如此容易。

  林轩闭着眼睛唱着,郝云的这首《活着》是他前世非常喜欢的一首歌。

  一唱这首歌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到自己前世在京城追梦时那些狼狈的岁月,心中的情绪汹涌而来。

  这首歌是典型的叙事类歌曲,要将这种歌唱的动人,很多时候靠的不是高超的歌唱技巧,而是靠人生阅历带来的积淀。

  歌唱技巧可以学习,但歌声中的叙事感和岁月感,除了极少数天赋异禀的天才,普通人都要通过切身的生活体验才能得到。

  林轩这个时空才二十二岁,可却是穿越而来,经历过生活的酸甜苦辣,加上上辈子本身就是一名实力不错的歌手,他一张口,与他年龄不符的沧桑感便从歌声中涌了出来。

  “我那可怜的吉普车,

  很久没爬山也没过河,

  它在这个城市里,

  过得很压抑,

  虽然它什么都没说,

  但我知道它很难过,

  我悄悄地许下愿望,

  带它去蒙古国。”

  在场的诸位顾客完全沉浸在了歌声里,都目不转睛的看着林轩,有的安静坐着听,有的则是站了起来,伸出手臂跟着音乐打着拍子。

  第一大段歌词,表面上是在说蚂蚁如何如何,实际上却说的是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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