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1章 李代桃僵_我在历史中长生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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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兴五年。

  夏。

  宣府三月未雨,赤地千里。

  民大饥,人相食,母食死儿,夫食死妻。

  饿殍遍地,白骨蔽野!

  ——《雍史·永兴帝本纪》

  ……

  阜山县。

  烈日炎炎,焦金烁石。

  烟尘滚滚的官道上,大群衣衫褴褛的流民,晃晃悠悠的向南赶路。

  个个蓬头垢面,双目无神,僵硬的抬腿仿佛行尸走肉。

  宣府官吏四处宣扬,南边有赈灾粮食,有士绅开粥棚救济。

  究竟有没有粮食,当官的也不知道,反正不能让灾民汇聚在宣府,免得让有心人串联闹事。

  灾民可以死在路上,决不能揭竿而起!

  哒哒哒!

  一阵马蹄声响起,十余骑从北边飞奔而来。

  流民死死盯着兵卒、马匹,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大快朵颐。

  “滚开!”

  为首的兵卒怒喝一声,临近人群也不减速,任凭马匹踩踏过去。

  啊——

  一连串的惨叫声,让麻木的流民恢复了些许生气,连滚带爬躲向官道两旁。

  流民是骑兵的百倍,一拥而上定能反杀,然而没人愿意做出头鸟。

  骑兵呼啸而过,官道上留下十几具尸体。

  余下的流民眼中泛起红光,如恶狗一般扑过去,饿极了的直接撕咬生肉,尚且有些理智的,扯只胳膊去旁边烤着吃。

  “这这这……已经不能算是人了,与牲畜何异?”

  唐志远仰天长叹,双目茫然。

  回想饿死的父母妻儿,哭嚎几声又流不出眼泪,干旱与烈日早将他体内的水分蒸发干净了。

  “我死的时候,不知有没有人收尸……”

  唐志远倚仗歇斯底里的凶狠,赶走了觊觎妻儿尸骨的流民,想到自己死后遭人分食,几欲寻个隐秘地界自戕。

  摸了摸怀里的族谱,激发出些许求生的欲望。

  香火延续,在唐志远的认知中,是比自己性命还要重要的事!

  “我一定要活下去,为唐家延续香火!”

  唐志远抚了抚干瘪的肚子,咕噜噜作响,饥肠辘辘火烧火燎,不断撩拨着他的神魂理智。

  饥饿,是世上最难忍受的酷刑!

  它会让人变成野兽,没有理智,没有尊严,没有善恶,为了一点吃食摇头摆尾,卑躬屈膝。

  眼中除了那口吃的,其他的什么也看不见。

  忽然。

  唐志远嗅到了烤肉的香气,干涩的嘴里竟然沁出几滴口水,连忙默诵四书五经,掩住口鼻躲去人群边上。

  离得近了,看到食人心生嗔怒。

  也不能离得远,一旦脱离人群落单,他就成了食物!

  入夜。

  漫天星辰。

  唐志远寻了个避风位置,与几个相熟的流民挤着睡觉,半睡半醒间听到了声惨叫。

  又是哪个病的弱的,让人摸黑拖走了。

  “人伦尽丧啊!”

  唐志远昏昏沉沉又闻到了肉香,或许是习惯了,或许是饿晕了头,竟然没有生出反感。

  假装打鼾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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