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_全修真界都对我穷追不舍[穿书](重生) by 鱼思渺鱼思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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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柔软而细腻的舌尖在他的手指上舔了一圈,随后又放开了。

  这熟悉的行为叫沈连宇打了个激灵,本来手里的动作还算轻柔,生怕弄伤了这个小家伙,这次却直接快准狠地拎住它的耳朵,把兔子整个提了起来。

  他与小东西对视着,那双湛蓝的眼睛平静如湖水,看不出来什么东西,反倒是因为被他拎起来,四条腿正慌乱地乱踢。

  应该不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毫无妖王尊严的某蠢货=(`*))倒是支棱起来啊!

  第28章

  沈连宇眉间蹙起,抓着兔耳朵的手腕轻轻颤抖,一时不知道是是该把这只物种难以确定的兔子放下还是先把它擒拿住,关起来。

  他手上没用力,可毛绒绒的白团子本身就在拼了命地挣扎,难免在他手里晃荡起来

  惊惶之下,那小东西竟是露出牙齿,发出了叽的一声惊叫。

  沈连宇:噗。

  确定了,能发出这么丢脸的叫声,这小东西绝不可能是明殊妖王。

  明殊是个对自己身上的白虎血脉极度自傲的妖,生平最瞧不起的就是东麓州那些任由人类奴役的、没有灵智的畜生们,若是让他伪装成这副任人宰割的模样,怕是比杀了他还叫他难以忍受。

  这下子沈连宇彻底放心下来,此时再去回想,又难免为自己的疑神疑鬼感到好笑。

  看到个白毛蓝眼睛的小动物都觉得像是明殊,他这是PTSD了?

  少年放开了兔子耳朵,将小东西抱进怀里揉了两把,不知不觉间就有些走神。

  不期然间,那些和明殊的过去在脑海内闪过。

  前一世,虽然是作为炉鼎被送到明殊手里的,可那段时光真正算起来也没吃什么苦头。

  只是沈连宇心里却是一直紧绷而疲惫的。

  他们的关系十分明确被采补的炉鼎,和拥有炉鼎的主人。

  西荒漠的妖族并不像东麓州的人修一样,有一套所有人都默认遵守的规则,这里唯一的规则就是拳头大的人才有说话的资格。

  明殊是虎妖一族数千年难得一见的返祖者,一出生就觉醒了白虎血脉,正是因此,在日渐落魄的虎妖一族,他成为了全族的希望,背负着整个种族复兴的重担。

  在常年的逞凶斗狠中,明殊变得沉默而暴戾,初见时他恶劣的态度也给沈连宇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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