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36章 陶都_嫁给龙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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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着他的腿。青年看着他们,从怀里掏出一支手掌长的短笛,轻轻吹响。

  调子悠长轻盈,像一缕风,散在草原的余温里。

  叶秋水坐在旁边,听了会儿,问道:“这是什么曲子?”

  “故人归,”阿苏默勒道,“游商教给我的。”

  “这曲子不错。”叶秋水淡淡赞赏。

  就是不像荒北妖族的风格。

  阿苏默勒露出一点奇异的神色:“这是游商教我的,燕北的曲子,他说来自一首诗。”

  “你读的懂?”

  “可以。”

  莫恙也侧过头:“你喜欢燕北吗?”

  “喜欢。”

  阿苏默勒看着莫恙道:“燕北有流不完的河流,吃不完的粮食,我很喜欢。”

  从前他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在兔族的山坡,看着往来的行商,带来的诗和远方的消息。

  他向往燕北,如果能够拥有那样富饶广袤的土地,他的族人就不用再为一点点食物,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兔族的草场狭小、贫瘠、偏僻,养不活所有的兔子,他们很少能够吃饱。但就算是这样贫瘠偏僻的草场,也要被夺走,也要被驱逐。

  兔族原有几百人,走到这里,只剩下十几个了。

  阿苏默勒继续吹笛,看着漫天繁星,抚摸剩下的族人。

  它们是一群笨兔子,连化形都不太会,只会啃草根,捡到了他,就一直养着他。他是兔群里唯一一只狼,最开始时,兔族甚至分不清他的种族,他越长越大,它们就将兔子窝越刨越大,在最残酷的冬天,用身体为他取暖,舔舐他的脑袋。

  那样温暖的身体,他永远也不会忘记。

  也不会忘记,它们一只只被掀翻了剥皮,被吞入肚中。

  ……

  吹笛的阿苏默勒看起来有些温柔,又有些静谧,看起来就是个善良的妖族青年。

  但很快,莫恙就打破了这种印象。

  晚上,或许是他们吃肉的香味还没有消散,引来了一大群饿狼,个个都是一阶妖兽,来势汹汹。

  当然,解决它们对西霄来说不算什么,莫恙在后面划水,时不时用狼爪子挠一挠,装作很吃力的样子。

  但某个瞬间,他一回头,却汗毛倒竖。

  铁灰色的眼睛冷冷的盯着他,没有一丝人性的温情,青年身躯已经不算单薄,矫健而极具爆发力,月光下仿佛一道银白稀碎的月影,如梦如幻,却带着暴力残狞的杀戮。

  似要把他撕碎。

  但他投掷出标枪,却是将想要一跃而起偷袭莫恙的狼妖贯穿,从狼口直直穿透狼背,钉死在了地上。

  莫恙虽然已经发现那头妖兽想要偷袭他,却还是顿了顿:“谢谢。”

  血溅到阿苏默勒身上,他将标枪拔出:“不必。”

  狼妖侵袭只是个小小插曲,收拾完后,队伍便又出发了。

  路越来越好走,接下来的日子他们紧赶慢赶,终于在五月初,赶到了荒北东南部的中心,陶都。

  据996探测,这里就是地裂的原点。

  陶都不是妖都,太阳王占据的妖都在极北,但显然,陶都也算是妖族首屈一指的超级大城,远远便见妖气冲天,城墙高耸巍峨。

  更要紧的是,一靠近陶都,996又发来了播报: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莫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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